的劝说之前,并没有施行行动。
于是在2004年7月25日,徐小花做了一个决定。她和自己的几乎已经难以动弹开口的老伴说道:“老头啊,我不求跟你同年同月同日生,我们今天就同年同月同日死吧。”将屋子打扫干净,船上新衣服,喂完了最后一口饭,她对自己的老伴说道。
于是,徐小花用一根绳子勒住了自己丈夫的脖子,将自己照顾了八年瘫痪在床上的丈夫勒死之后,徐小花用一把菜刀,砍在了自己的手腕上。但是徐小花被前来串门的邻居所发现,被及时的送到了医院,很幸运的,最后被救了回来。
可是徐小花的老伴,却是永远的离开了人世。
当初我们的老师带着我们接触这个案子的时候,我不知道说什么好。的确是故意杀人罪,而且很好断案。可这还没有完,七天之后,我们得知,徐小花从医院的住院楼跳了下去,当场摔死了。
要知道,当初的徐小花腿病已经很严重了,而且还要腰间盘突出,别说是爬上窗户了,就算是走路也很费劲,并且一定很疼痛。可是徐小花,却是趁着值班护士离开的时候,愣是自己爬上了窗户,然后从窗户上跳了下去。
医生曾经这样说:“短短两米的路程,她一定承受了很大的痛苦吧。”
这是我在上学的时候,第一个接触到的案子,当时结案的时候,久久的不能下笔。一个照顾了八年瘫痪丈夫的老人,在自己即将瘫痪的时刻,选择了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丈夫。我们不得而知,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徐小花曾经多么纠结,多么无助和彷徨。
可是为了不给自己的儿女添麻烦,老人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这条路。有什么事情,比得上亲手杀死自己深爱着的老伴还残忍的事情,可又有什么事情,能比得上照顾了八年瘫痪老伴更真情。
而这个世界往往就是这样,善和恶,对与错,又是谁能简单的说清楚的呢?或许有人被逼无奈,或许有人是心灰意冷,可是,杀了人,就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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