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该办正事了,一起举起酒杯,咱们来个一醉方休。”
在吃过那顿晚饭之后,也算是大家给我践行。
我这个人长这么大都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因为这样一件事情不得不离开直接的国家一段时间。
或许,这一切都是因为成吉思汗陵,甚至更早可能是因为我成为盗墓贼的那一天便已经注定了。
胖子陪同我前往洛杉矶。
这座位于位于美国加州西南部的城市,这里有着“天使之城”和“科技之城”美誉的海港,著名的篮球运动科比就是这个城市的招牌之一。
尽管这座城市经历过好几场大型灾难,但依旧屹立不倒,足以证明它的不同凡响之处。
下了飞机,那是夜幕刚刚降临晚上,整座城市在霓虹灯的照耀下,反而看不清天上的星月,或许是因为人生地不熟的关系,我回头看了一眼机场,有些想要回去了。
好些出租车司机在路旁等待着乘客,见我和胖子背着背包走过来,立马有人上前来询问。
可是,我们两个人的英语几乎停留在二十六英文字母的阶段,甚至我怀疑胖子也这也背不全,所以就跟听天书似的,
说实话,听到那些白人和黑人司机满口的英语,我都有些害怕。
那种害怕并不是因为这些人多么恐怖,而是由于自己心里空落落的,仿佛失去了什么最为重要的东西。
胖子笑了笑说:“小哥,怎么一脸的苦瓜相?难道就是因为咱们两个听不懂?”
我尴尬地一笑,说:“是,也不是,总之心里非常的不舒服,你有没有这种感觉?”
摇了摇头,胖子说:“有什么不舒服的,就当是来旅个游嘛,说说想去什么样的场所?或者还是先找个酒店呢?”
这时候,一个个子不高的黑人,用还算标准的普通话说:“两位先生是中国人吧?”
胖子笑道:“得了,就坐你的车了!”
我们两个人上了黑人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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