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巧,我们又在这里见面了。”
这男子也就三十左右,和我差不多,但那气质简直能把我秒成炉灰渣子,头发整齐地梳到左边,而右边剃得很短。下巴留着短须,耳朵上戴有小巧的银耳环,身穿深灰色英伦格子的西服套装,上衣是那种修身的,腰部很窄,前面只有一粒扣。这男人能有将近一米八,但却很苗条,那小腰估计都没有我的大腿根粗。西裤只有九分,露着脚踝,穿一双锃亮的黑色雕花皮鞋。这种花纹的鞋在我念初中的时候俗称“大利来”,要四五百块钱一双,而那时候普通工人的工资也就两百左右,已经算是天价了,只有做生意的和捞偏门的人才穿得起,比如小偷,所以我对这种鞋印象很深,后来才知道,这种花纹有个很“小资”的名字,叫布洛克。
这男子长得很白,戴块很精致的时装表,身上有股明显的香水味,熏得我直晕。阿蓝看到他,就笑着说:“又是你。”男子看了看我,对她说这肯定不是你的男朋友,阿蓝笑起来,问为什么,我心里也很想问,男子笑着说这种通俗气质不是你的style啊,这么明显。
我简直想死,怎么这附近的人不分男女都这个德性,你们说话时不在里面夹英文能死?另外什么叫通俗气质,你就直接说我是个俗人得了。这两位又聊了几句,那男人说话轻声细气,简直比女人还温柔,两人的对话那叫一个腻,我甚至怀疑是不是什么地方藏着隐蔽摄像机,好像在拍言情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