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眼一看,张振东顿时脸庞一红,左右看看,似乎要找路逃走。
“哈哈哈,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没忘记那事情呢?”面前这个,十分高挑,满脸妩媚,胸前波涛汹涌的女孩子,弯着腰,笑的花枝乱颤。
她不提那事情还好,一提之后,张振东猛然跳起来一下。
“我还有事情要忙,乡亲们,我就先走了。”这个时候,似乎很害怕那姑娘的张振东,一钻进人群,就逃跑了。
“哈哈哈,我都没见过东子哥这么胆小过,连娘们儿他也怕?江百合,你说说看,以前对东子哥做了什么?让他这么怕你。”那周兴虎,笑的直不起腰来。
“也没什么,要怪就怪他太调皮了,在河里游泳的时候,居然还对我耍流氓,给我看到不该看的。把我惹毛了,有次我就跳进河里,差点捏爆了他的小丁丁。”江百合咬咬嘴角,满脸妩媚,但眼神却颇为幽怨。
因为还有个原因并没有被她说出来。那就是两年前,张振东和她,二妮初谙人事,穷的浑身掉渣的张振东喜欢二妮。而她江百合丝毫不嫌弃的喜欢张振东,可是张振东却说她的脚有些跛……是死也不要她的。
也就因为这样,江百合在伤心绝望之际,连高中没读完就去打工,两年多都没有回来了。
不过现在,她的脚还是有些跛。
这也是因为小时候她家里太穷,穿不起袜子和棉鞋,把脚冻伤了,留下来的老毛病。
其实张振东是很喜欢江百合的,心里也很感激她那个时候没有瞧不起自己的穷,更没有仙气她那稍微有些跛的脚。只是他那个时候真的喜欢二妮,而不想耽误江百合,才说死都不要她。
可是年少不懂事的张振东却是不知道,他那句话,伤的一个女孩儿两年多都依然难以振作,无法面对爱情。因为跛脚,她自卑的根本不敢跟人谈情说爱。
钻进人群的张振东,还没有跑太远,就听到江百合报复性的说起自己小时候的糗事。
噗通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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