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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十年前的姻缘(第1节)

刘淳迷迷糊糊,就被朱能从被窝里提了起来。[醉书楼小说网/\/%^www.\zslxsw.\\com]

刘淳的起床气还不小,挥拳就打,朱能连忙躲开,讨饶道:“我说柳兄弟,你想打等晚上,随你动手,现在可不行!”

刘淳揉了揉眼睛,发现朱能居然人模狗样,崭新的衣甲,崭新的披风,明代起自南方,颜色尚红,朱能穿得跟红火炭似的,冷眼看去,竟好像个新郎官!

“朱老哥,你不是要娶媳妇吧?”

朱能哭笑不得,“说啥呢,俺的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呢!今天是宋国公校阅人马,关乎北平人马的脸面,柳兄弟,你快点跟我走吧!”

刘淳还纳闷呢,我又不是兵将,校阅人马跟我有什么关系?朱能也不给他多解释,只是拉着刘淳,赶快洗漱出发。

等到了校场,刘淳这才发现,情况的确非比寻常。

被蓝玉打脸之后,朱棣痛定思痛,加强军纪,短时间之内,北平的人马,气象一新,虽然距离禁军有很大差距,但胜在剽悍勇武,骑射娴熟。

朱棣穿着威武的铠甲,骑着大黑马,亲自指挥,一队骑兵向前冲锋,当他们掠过一片靶子的时候,几乎同时张弓,箭如蝗虫过境,纷纷射中箭靶,赢来一片喝彩之声!

好就是好,在场都是大行家,骗不了人。

众星拱月之中,是一员老将,年过半百,花白的胡须,但腰板笔直,威风凛凛,尤其是狭长的眸子,寒光内敛,被他瞪一眼,浑身都哆嗦!

此人可不寻常,他就是宋国公冯胜。

朱元璋亲口说论起开国功劳,冯胜排第三!

那在此老前面的人是谁呢?

一个是徐达,一个是常遇春!

目前这两位都已经死了,换句话说,冯胜是活着的第一功臣!

蓝玉牛气不,他可以不在乎燕王朱棣,唯独在冯胜面前,乖得跟孙子似的。没法子不这样,当年冯胜跟常遇春就是好朋友,蓝玉只是小崽子而已。

常遇春死后,蓝玉在军中崭露头角,一直干到了永昌侯,离不开冯胜的提携。

军中的等级资历,远比文官严格多了。好书记得一定要分享哟,快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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