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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醉里挑灯看剑(第3节)

卢马那样跑得飞快,弓箭像惊雷一样震耳离弦,一心想完成替君收复国家失地的大业,取得世代相传的美名,可惜壮志难酬,白发已生。

真的是太好了,听完李师师的演唱后,所有人都是热血沸腾,心驰神往,虽然很多人因为重文轻武的缘故,是绝不会做出这个决定,但是,虽身不能至,但心向往之啊,同样再次激起了大家强烈的爱国情怀。

需要说明,这首词是原作者辛弃疾失意闲居信州时所作,在辛弃疾21岁时,就在家乡历城参加了抗金起义。

起义失败后,他回到南宋,当过许多地方的长官,在地方上,他安定民生,训练军队,极力主张收复故土,却遭到排斥打击。

后来,他长期不得任用,闲居近二十年,公元1188年,辛弃疾与陈亮在铅山瓢泉会见,即第二次“鹅湖之会”,此词就是作于这次会见又分别之后。

可能有人会说,现在金人还没有南侵,哪来的收复故土,这首词拿出来会不会有些不合时宜。

其实不然,收复故土这个概念,一直贯穿于整个宋朝,不管是南宋还是北宋都一样,只不过南宋是主张收复中原,将被金人夺取的土地给抢回来。

而北宋的话,则是主张收复燕云十六州,因为燕云十六州的地理位置太重要了,没有这道防线北宋在游牧民族面前,等于门户洞开。

为此,宋太宗都御驾亲征过,只可惜,最后玩崩了,高粱河一战惨败而归,彻底将赵二吓破了胆,再也不敢轻易北伐。

但是,朝中包括民间的一些有识之士,莫不想将这块故土给收回来,只不过主战的声音一直被主和的声音压制而已。

所以,这首词中所提到的收复故土的概念,在这里也是行的通的,并不突兀。

而且这首词也确实写得好,以两个二、二、二的对句开头,通过具体、生动的描述,表现了多层情意。

第一句,只六个字,却用三个连续的、富有特征性的动作,塑造了一个壮士的形象,让读者从那些动作中去体会人物的内心活动,去想象人物所处的环境,意味无穷。

为什么要吃酒,而且吃“醉”?既“醉”之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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