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诽谤与妖言罪《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攻占咸阳后,对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
《集解》引应劭曰“秦禁民聚语。”也就是禁止人民诽谤皇帝。
(3)盗窃罪“盗”,是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把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
(4)贼杀伤罪秦简中有许多关于“贼杀”、“贼伤人”的规定,这种行为对封建统治有严重威胁,因此对其镇压严酷,防范也特别严密。
(5)盗徙封罪盗徙封,就是偷偷移动田界标志。
(6)以古非今罪所谓以古非今,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政策和制度。
(7)妄言罪所谓“妄言”,指发布反对或推翻秦朝统治的言论。
(8)非所宜言罪所谓“非所宜言”,即说了不应说的话。
(9)投书罪“投书”,指投递匿名信。好书记得一定要分享哟,快去分享醉书楼小说网www.zslxsw.//com吧
(10)乏徭罪“乏徭”,就是逃避徭役。
此外还有民事方面。
1、所有权。秦时所有权的内容就不动产而言,主要是土地房屋,即所谓田宅。
动产除其他财物外,还包括奴隶。
秦统一后,于始皇31年(公元前216年)下令“使黔首自实田”,就是要人民向政府据实登记所有田地,政府承认其土地所有权。
这是秦王朝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私有制的法令。
这个法定的推行,促进了土地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
2、债。秦朝债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买卖契约、借贷契约、雇佣契约及租借契约几种。
对于借贷契约,秦简《法律答问》有“百姓有责(债),勿敢擅强质,擅强质及和受质者,赀二甲。”
可见,秦律禁止从质为债务担保。
但按秦简规定,欠官府债务,无力偿还时,则可以劳役抵偿之。
3、婚姻。
秦简《法律答问》等记载中规定秦时无后世良贱身份地位的限制,允许良贱通婚;禁止与他人逃亡之妻为婚;男入女家的赘婿地位低下,被人歧视。
以及行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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