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未涉及到姻亲关系。
《资治通鉴》云:“盖上世帝王之御夷狄也,服则怀之以德,叛则震之以威,未闻与为婚姻也。”
班固也曾说:“和亲之论,发于刘敬”。
即汉高祖七年(前200年)刘邦在“白登之围”以后采用谋士刘敬的建议将汉公主嫁给匈奴冒顿单于以缓解匈奴对汉朝的侵略。
近代学者在司马光和班固的影响下大都认为带有姻亲关系的和亲始于西汉终于晚清并且认为和亲可分为三种类型:一、中原民族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和亲;二、少数民族之间的和亲;三、同一民族不同政权之间的和亲。
而我们今天所谈论的仅仅是中原民族政权特别是汉唐时期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和亲,并从这一视角去探讨少数民族封建化的历史必然性。
所谓的封建化指的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形成确立过程,即在封建生产关系主导下各种非封建因素向封建化的转化。
基本内容是土地占有制的封建主义和封建社会两个对立阶级——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形成。
少数民族政权在迈向封建化的进程中自然免不了血与火的代价和斗争。
而伴随着这一历史进程,和亲政策也就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历史作用。
下面就中原民族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所处的不同状态分别进行研究。
一、中原民族政权势弱少数民族政权势强时通过和亲政策处理敌对少数民族关系的和亲。
匈奴自先秦时期逐渐兴起经秦将蒙恬的打击向北退却七百余里。
后秦朝被农民起义推翻,接着楚(项羽)汉(刘邦)相争,中原大乱,无力顾及北边。
于是匈奴奴隶主贵族乘机南下,越过长城,重新占领河套和阴山地区,并在阴山设立一个“制作弓矢”的军事工业基地。
此时正是冒顿杀死其父头曼、自立单于之时,匈奴势力最盛,在我国北方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匈奴奴隶制政权。
在西汉初期的六、七十年间匈奴的势力最为强大,“控弦之士三十余万”。
而汉朝由于战争社会经济凋敝,中央集权尚未确立,没有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