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说到这,就不得不再次跟大家提一下宋朝了,因为宋朝那时候的政权制度,是和现如今有很大不同的。{醉书楼小说网,体验最新最快阅读www.\\zslxsw.//com}
因为宋朝那时候是独特的路制,什么意思呢?就是宋代地方政府虽然推行也是3级行政建制,但是并没有省,而是于州、县两级之上设路,以总300余州军。
这是因为宋朝统治者鉴于唐代集一道之权于节度使一身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分割事权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在路级设置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与安抚司等四大常设机构,以“婚田、税赋属之转运,狱讼、经总属之提刑,常平、茶盐属之提举,兵将、盗贼属之安抚”。
所以在职能上,有基本和较明确的分工,以确保不会尾大不掉。
并且自始至终严格地贯彻“制军、给食”不可通而为一的原则,即兵财分治的原则。
始终坚持“朝廷之令必行于转运使,转运使之令必行于州,州之令必行于县,县之令必行于吏民”的原则,坚持贯彻以转运司为主体的地方行政、监察体制。
因而,作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建制的路,也由此分为转运司路及帅司路两种类型。
这两者的职能也完全不同,前者负责一路行政,后者负责一路军政。
至于提点刑狱司与提举常平司,由于两司相继分割了转运司在司法、赋税等方面的事权,而且地位相埒,因而他们也有相应的行政区域。
像是神宗元丰元年以前,同一地区,提点刑狱司路、提举常平司路与转运司路完全一致。
以后,两司为了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能,则将辖区过大、事务繁重的京东、京西、河北、陕西、淮南、两浙等路再细分为东、西两路或南、北两路。
因而,在这些地区,提点刑狱司路、提举常平司路的辖区与转运司路是不一样的。
至于宋代这种独特的路制形成的原因的话,就像刚才说的,源于之前的乱世而不得已而为之。
其实这也不是宋朝才开始发明创造的,早在五代时期,就已经有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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