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初步改变了独立于生产之外、封闭于流通之内的状态,开始与生产结合。
商业资本在促成生产关系变革中起着积极推动的作用,是古老的商业发展到新阶段所出现的新事物。
纵观整个清代的社会经济,与明代相比,又有了很大的发展,手工工场规模更加扩大。
乾隆时期是清朝的盛世,此时的商业进入黄金时代,不仅超过了明代,而且超过了康熙时期。
这从人口的发展上也可以看出来,比如明代人口一直在五六千万之间徘徊,到1764年,中国人口增加到205,591,017人。
不到两百年时间,人口几乎增加了三倍半。
到了1841年,也就是道光二十一年,全国人口达到413,457,311人。
并且在武宗朝时,由于大量滋生的人口涌向四方,为东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和新兴市镇的手工业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可见在封建社会末的明清时期,商业资本积累空前巨大。
各地商人形成许多大大小小的地区性商帮,主要有徽商、晋商、闽商、广商、宁波商、洞庭商、龙游商、江西商、山东商、陕西商,合称“十大商帮”。
商帮是当时的商业集团,比个体经商具有更大的活动能量。
明清商人中还有一个新的特点是,在旧式商人区域特权化的同时,商人阶层又一次分化,一种新型的“特权商人”兴起。
封建政府将专卖商品和某些官营商业通过商人之手来经营,如晚明和清代食盐实行“纲法”下的盐商、清前期的洋铜商、受委托垄断外贸的洋商行商。
这就扶植了许多显赫一时的特权商人,这些权威势大的商人实际上是代表官府利益的,因此有“官商”之称。
他们可以说和封建政权共生存,维护旧制度的保守势力。
这种商业的不健康发展,致使很多商业资本不能高效地运用到手工业的扩大再生产之中,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明清时期城市的市场形制在商业组织上又有新的变化,比如牙行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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