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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华夏九服(第3节)

都可以称为泽,而敌视的则为卫,藩、蛮、夷、镇和周制基本雷同。

王猛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儒仕,准确的说,他是一个右手孔孟,左手屠刀,打着儒家的旗号,行法家之实。

在王猛的理念中,根、本、延为内三服,是魏国必须拥的领地。而泽类必须拉,至于卫必须用武力征服,去除敌视魏国者。

在新的华夷之辩中,王猛指出地缘,只算其中的一部分,最重主要是意识形态。

亲华夏者,近,恶华夏者,

敌!对于亲华夏者,给予各种优待,而恶华夏者,则必讨之。

接着针对民族矛盾,王猛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魏国应该把民族分三等,而不是一视同仁。第一等为国籍,第二等归化籍,第三等夷籍。以魏国永兴四年户籍统计为准,编户入册的冀、幽、并、兖、青、洛、豫、司州的汉人国民,则为国籍,归化籍则是以后晋国、凉国涌向魏国的流民,以及亲善魏国、并且汉化的胡人统计为归化籍,魏国治内各胡人部落,以及塞外胡人部落,则为夷籍。

王猛提出,魏国治下,只有拥有国籍国人方可从政、从军、教书育人、接受教育,享受魏国国民的一切待遇。

和蒙古人制定的四个等级不同,王猛的民族等级更灵活,他提出无论是国籍、归化籍还是夷籍,都不永久的。无论夷籍还是归化籍,只要崇尚魏国,接受魏国法律管治,并且对魏国有突出贡献者,都可以转为国籍。

如有格物方面有较大的发明,成绩显著者、在魏国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与魏国同进共退者,像冉明招募的呼延群以及金碎增等人和其部曲,皆可授于国籍。

同样,身为国人,如果出卖魏国利益,出卖皇帝,私通敌国、资敌、充当内奸,这样的人,也会打成归化籍甚至夷籍。

冉明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他非常反感崇洋媚外。

王猛知道冉明的喜好,也知道冉闵的喜好,这父子二人都是民族主义者。所以,投其所好,王猛制定了蛮夷、归化之人,不能和国人汉人享有一样待遇,否则,如何体现出汉人的优越性,治外汉民,也一样不能享有与治内汉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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