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但凡拥有大魏联邦国籍的国民,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个人或集体,侵犯他人利益必须受到严惩。在魏国这个法律正式实施之后,就意味着,魏国表面上没有了特权阶级。哪怕皇帝也不可以强制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和财产。
这个这个法律如果没有保障,永远都是一张白纸。法家思想核心理念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是到现在,这仍是一句空话,根本就没有落到实处。
冉明规定,百姓在自己家中,可以有权力击杀任何试图强制闯入自己家中的外来人员。(包括衙役和税吏),同时魏国私人可以合法拥有武器,在魏国步枪正式取代换装之后,魏国库存和现役的弩机、甲胄、兵刃,除了外销之外,几乎都贱价处理给了魏国百姓。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拥有弩机。可是在近距离作战过程,步枪不见得比弩机威力更大。如果真是在三十步距离内对射,谁杀死谁还不一定呢。在步枪大规模装备之后,冉明又规定,私人也可以拥有火器。像自卫手枪、猎枪、散弹枪。而在边境州郡魏国百姓可以合法持有步枪、(军队淘汰下来第一代九八式步枪)、手雷或燃烧弹,甚至可以拥有单兵发射式火箭弹。
在这种环境下,在魏国贪腐或欺压百姓,成了一种非常高危险的职业。逼急了打你黑枪,逼急抱着炸弹跟你同归于尽。魏国官员死于任上的九品官员多达上百人,有的是因为徇私舞弊,有的则是因为贪腐,反正魏国官员推动一次一次民间禁枪法案,都被冉明以绝对不容商量的口吻给拒绝了。冉明的反腐法宝有三招,中枢有御史言官,地方有民主监督,下面还有百姓监督,想贪污腐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而且就算你后台够硬,官面上动不了你,老百姓敢拉着你一起去死。
在这种政治环境下,魏国的发展是非常蓬勃的。
“陛下,臣还想跟陛下一起开创一个旷古太平盛世!”王猛道:“去岁咱们大魏人均可支配收入就高达三百金了,家家户户有余粮,这可是三皇五帝以来,从来没有的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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