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
霍风往下掏掏,发现竟还有裤子,内搭t恤,配色是纯白与淡粉,看起来鲜嫩骚气!
“我的天…”
瞧着这套衣服,霍风忍不住笑出声,“情侣装啊?”
因为他注意到了,于桑知今天穿的是白裙与小粉色的外套。
她这次,不仅给他花大钱买整套衣服,而且买的还是情侣装。
这认知,真真是让霍风开心到眉眼弯弯。
于桑知点了点头,说:“我随便挑的。我挑的是……我觉得我穿的好看的衣服,可没考虑你。”
她又说这种硬话了!
这个刀子嘴豆腐心的死女人!
“啧……也是。”
霍风干脆接着她的话说道,“这骚粉色的牛仔外套,一般人还hold不住啊。你明显只考虑你自己么!”
“也不是只考虑我自己。”
于桑知见他这样说了,便只好出口解释,“我只是觉得,你穿的可以的。不信你试试…”
霍风笑了起来,直接脱下他现在穿的黑色外套,换上她的淡粉色外套。
其实,淡粉色对男生而言确实是个很难hold住的颜色。
不过,对高颜值男生而言,没什么颜色是hold不住的。
霍风就是那样的男生。
所以,这件外套穿在霍风身上,配着霍风白到透亮皮肤,不显骚气,反显鲜嫩。
“好看吗?”
霍风笑着问她。
于桑知上下打量他,也笑道:“帅。”
------题外话------
“重要事情说三遍啊。”
“小气!”
“不,是你写。”霍风说。
“冷啊。你再迟来一分钟,我可能就要再多住院一周了。因为重感冒!”
说着,霍风伸手揽她过来。
虽然,不知霍风说的是真是假,反正于桑知信了。
“是你的生日,你写。”于桑知说。
于桑知:“哦……”
之后,他将孔明灯翻了一面,直接在上面写道:【我霍风,要娶于桑知为妻!娶于桑知为妻!娶于桑知为妻!】
她在一番思考以后,在孔明灯上写道:【希望家庭和睦,一帆风顺。希望学业有成,前景光明。希望与君作伴,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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