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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簪子(第3节)

热血少年比她在漫面上看到的稍微偏执了一点,没有那么单蠢,作为她挑中的主角,单从颜来说就足够有魅力了,性格上小小的缺点不算什么。嬴正五官生得极好,哪怕穿着粗布衣服,站在其他村民中间也极为显眼。这次外出,他也把脸弄得脏兮兮的,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不是在路上遇见过妖物吗?那个很有趣。”在他目光紧逼下,哪怕已经想好说辞的晓楠心也有点虚,她控制着自己的目光不要飘,脸上的笑也不要变得太假,一定要镇定,就像面试时回答为什么来要做这份工作时那样,哪怕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为了钱”,也要真诚地把那些假模假式的理由大声说出来。

“我知道的,我在后院看兔子的时候听邹老先生跟你说过。”晓楠找了一个理由。

晓楠比嬴正高一点,她的个子会随着嬴正长高一起长高,在她个子和白氏一样高之前,她都会比嬴正高一点。嬴正长得挺快,现在已经到白氏胸口那么高了,再过几年就能超过白氏,也能超过他,到那个时候,应该会有不少女子抢着投怀送怀,不过现在比她还矮的少年还只是一个少年。

“我是大姑娘了,我得呆在家里,哪里也不去。”过了年晓楠就十二岁了,十二岁的姑娘得开始相看人家。

嬴正显然没想过这一点,在他眼里晓楠一直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是个比他还不如的孩子,如果她的病没有好,他这样想也没有错,可是她的病好了,非常容易地就好了。

“你应该去咸阳看看,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嬴正微笑说道,眼中带着一股倔强。身为秦国人,他自然觉得这世上没有人会不喜欢咸阳,那是他一心想要回去的地方,甚至可能成为神州的中心。

晓楠摇了摇头,她肯定会跟在他身边的,就是不想用这样的方式。

“你怎么会想知道那个?”嬴正不由问,目带狐疑地打量了晓楠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