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套民房,一家十来口人都住在那边,但是一直租房子住也不是回事,再加上女儿要嫁人,儿子们要结婚,这些事总不能都在租的房子里面办。
不过买套大房子也不现实。
当时他们可不敢去贷款,也不敢花那么多的钱去买城里的房子。
因此,最终他们只能咬咬牙用打工那几年攒下来的大部分钱,在厂房边上各买了一套民宅,虽然房子不怎么样,但好歹是自己的家。
之后十几年里,婚姻嫁娶之类的,一直都在他们买的民房进行。
虽然一家子那么多人住在一起有些拥挤,也难免有些磕磕绊绊。
婆媳矛盾。
但是考虑到房子价格那么贵。
他们终究还是没舍得买。
依旧还是挤在那套民房里住。
直到去年,去年他们那边要求拆迁,他们当时买的那套民房在拆迁范围内,再加上拆迁的时候是一补二,每个人都有三十个平方的固定住宅面积,如果拆迁一补二,补出来的数量还不够每人三十平方的话,那他们也可以花较低的价格。
把这三十个平方凑齐。
当时老大和老二家买的民房核算面积都是一百二十个平方左右。
一补二也就是二百四十平。
而他们两家一家是十二口,一家是十三口,那他们可以拥有的固定住宅面积就是三百六十平和三百九十平,差的这些面积他们肯定是不愿意放弃的,毕竟那么低的价格买房的机会可不多,所以他们两家最终选择都是花钱把他们一补二不够的平方填上,然后换四套房子。
正好给三个儿子一人一套。
他们自己也匀一套住。
儿子的是一人一百平,而他们老夫妻俩,也就是原身儿子儿媳。
则是选择六十平和九十平。
只是这么一来,他们手里的钱显然是不够的,而且也不能把手里的钱都花了,未来装修之类的都得花钱,所以,他们只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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