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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作风(第3节)

了。”

说:“这件事情不是一句你错了,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的。你也不要妄想一句我错了,就可以逃脱应有的惩罚。”

傅华的心情一下子沉到了谷底,这么说,就表明了一种态度,这种态度就是他认为傅华需要为这件事情付出代价的。

这个时候傅华想起来前段时间曲炜来驻京办是说过的那段话,做事还真是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为此付出代价,今天就是自己为当时考虑不周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傅华说:“张书记,我现在已经知道我做错了,我愿意接受组织上的一切惩处。”

说:“你有这个态度是很对的。对了,你说的方山这个案子,他侵占国有资产这一块究竟成不成立啊?”

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方山的罪名是否成立,虽然没有说他为什么要问这个,可是傅华却感觉他是在给自己回旋的机会。

傅华说:“我问过我司法部门的朋友,他们说这种情况通常应该算是私营企业。”

说:“方山这种类型的企业,我以前接触过,国家对这一块定义是很含糊的,恐怕一时也很难就下结论说他的企业就是国有或者私有的吧?据我所知国内类似的案例有不少,可是结论往往都是不一样的。除非有权威的专家学者能给出一个比较科学公正的结论出来,否则司法部门的那些同志也是很难界定的。”

果然比金达老道,他一下子就看出了问题的核心,对于这种曾经带过红帽子的企业,国内各地确实出现了一批类似的案例,这些案例因为处理人的不同,结果也是各异的。有定为私有企业的,也有定为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有因此而保住了自己巨额的财产的;也有身败名裂,不但财产保不住,甚至身陷囹圄的。中国并不是一个案例法的国家,法官处理案子依据的都是明文规定的法条,案例并没有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这样,同种类型的案子就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接着说:“傅华啊,你这次惹得麻烦可不小啊。这种涉及到国有资产的事情是很受关注的。最为一个官员他们通常很难就凭一句话两句话就来把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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