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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大事(第4节)

乱民家眷哪里还拿得出来。

人犯中一个叫张采的,他媳妇被打行追回了大半脏银,为了救张采又求到刑房一个书手,银子不够用,那书手便强要了那女人,最后还没得个准话,那女人回去越想越气便上了吊。

虽然最后被家里人救下,但事情就此被揭发出去。

这两件事叠加在一起,县城中百姓的民愤又被激发起来,城中传言纷纷,有人在串联闹事,昨日出门的两个壮班的衙役就被百姓在南门一顿痛殴。

上次民乱的主要目标是士绅和家奴,乱民甚至尽量避免和官府冲突,这次如果动乱再起,可能会加上桐城县衙。

所以对杨芳蚤来说,形势依然十分凶险,万一民乱再起,他必定要丢官不说,还很有可能性命不保。

在原本的历史上,汪国华被抓后经过大街押送往县衙,半途得知可能不算他谋取黄文鼎的功劳,汪国华便在街市之上吵闹,想把背后的隐情公之于众。

结果汪国华刚说得几句,便被某乡绅家的健仆从背后当街刺死,此事再次激发民愤,而且不再是针对家奴,而是直接针对乡绅。

士绅惊恐之下只能邀请池州兵进驻,就是潘可大所部,桐城从此一直有军队驻扎。

而此时因为庞雨隐藏了汪国华,所以此事并未发生。

但乡绅和胥吏总会作死,把事情朝不可收拾的方向推动。

士绅那边杨芳蚤无力约束,但他可以对刑房恼怒,民乱之时刑房就剩两三个人当值,没起到任何作用,好不容易平息了又来添乱。

周县丞原本也对那司吏不满,两人一番合计,杨芳蚤已经打定主意,虽然他是个代理知县,但与新知县交接的时候,无论如何要建议新知县把刑房司吏的考评打个不合格。

杨芳蚤对庞雨更加信任些,想想之后道,“后面那审讯之事,每次听审不能只有刑房的人,便由快班和刑房一起办。”

“小人遵命。”

庞雨表面平静,实际上心中有些窃喜,审讯是一个重要的权力,虽然定罪和执行权力不在县衙,但上级的依据主要都是这些审讯记录。

只是这个任命来得突然,庞雨还没想好怎么运用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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