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什么意思?”
他跑到人群近处,故意一个踉跄,一抬头,把自己脸上那鲜红的血迹展现在众人之前,然后搡开人群,往森林跑去。
当中的几人看着看着,心里发慌,忽然一个寒颤,就不打算观望下去,扭头跟着子规就跑了起来。有人动就是好事,一个人动了,其他的几个人跟着就动了起来。
丹歌摇了摇头,“别呀,你变的鸟儿太小,我眼神又不好,看不着啊!”
丹歌就将周密的计划讲说一遍,他让子规装作慌乱的样子立刻跑到荒原,边跑便往身后看,子规脸上带着血迹,就说丹歌已经被兔子杀死,兔子大开杀戒,要杀死全部的人,然后越过人群带头在前面跑,人们大概就会在后面追,把他们引入城镇,就达到目的了。
丹歌施展一个小小的幻术,在子规脸上身上,弄出一些血迹来,这幻术在业膻根那种化腐朽为美餐的幻术面前自然是不值一提了,但糊弄一些凡人,还是绰绰有余。
他跑着时不时地往身后望,在看到前面有人时,目中出现了一丝明亮,却陡然又被完全的恐惧覆盖,他带着哭腔喊道,“兔……兔子来了!它杀了我兄弟!”
子规听言赞叹果然这家伙的歪脑经有不少,但对于男主角的选取却并不满意,“你想落得个清闲自在?让我一路从这儿跑到城镇,想得美,自己去,我变成鸟在天上给你指路!”
“好!走!”丹歌已变作白鹤,振翅高飞,而子规也钻入地道,酝酿着情绪。不得不说到底是千年的鸟儿,几乎无不知百行通,演戏对他也是小菜一碟。
余下了几个还在观望的,他们也不是胆大,而是惦念着留在村里的行囊,里面是他们的钱珠宝首饰。这些个爱财如命的人还真是壮着胆量往村子那边跑了几步,然后一个急转,扭头就跟着大部队逃往了森林。
“你这人!”丹歌气鼓鼓,“我今天一连说了五次‘兔子来了’,他们对我这声音太敏感了,我一喊,肯定不等我跑上去他们就迎上来了,把我一顿胖揍,耽误事儿是小,毁容了可怎么办?!”
子规卓绝的演技把恐惧瞬间传递给了这一群人,它们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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