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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代考(第3节)

个**的祖宗。

“抓到就抓到,反正以我现在的状态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机会考到大学的。不如赌一把,万一抓不到呢!”

孙文把我打扮成了一个女人。说服我的理由就在于,说,我扮成了女人以后,我就一辈子没有必要,费尽巴哈地去讨女人的欢心,求女人嫁给我了,就会有别人来求我嫁给他。买花送给我,买吃的给我,买房子给我住。而且,我又没有必要担心分娩之苦。真是何乐而不为。

可是,一个一米八二的女孩子是多么地吸引眼珠子,好在是现在,世人对那些男不男女不女的妖孽越来越宽容,要是再早几年,难保没有卫道思想严重的主,看不惯,非得要撩起你的裙子裤子验明正身。所以,偶尔出现一个假扮妖孽的,也没人起疑。这也为我的男扮女妆扫除了道路。

孙文是个聪明的娃儿。她的聪明只是与书本绝缘,说到吃说到穿,说到搞对像搞歪门邪道,爱因斯坦,都要望她叹气。如果她早生几年,**,就不会有奥本海默什么事了。

我跟她是比过胸肌,比起真正的女人来,我的胸肌还是有一点不更丰满。可是比起那些“荷包蛋”“太平公主”我还是有优势的。打上粉底,抹上增白霜,再套上36D蕾丝花边的“武装袋”,白白的衬衫领子,有意少扣两粒钮子,让一大片春光露在光天化日下,让那个时代,最不要脸的妖精神汉,看着都哆嗦。瞥见就会心跳脸红不好意思,而那些,自认为是正人君子的监考老师,自然不会多看我一眼的。唯恐眼睛生上梅毒。

剑走偏锋,这招是挺厉害的。越招眼,越在人眼皮底下,反而就越安全。紧张的是孙家人。孙文在招待所里把我装扮好。除了我的大手大脚她没办法缩小,腿上的毛,都帮我刮掉了。并也象胸口那样打上粉抹上霜。我想光用来给我化妆的钱,孙家就化了不少。而且为了呛人,她在我身上同时撒了三种香水,免得有人在我的周围晃来晃去。只是我的喉结,让她不知如何是好。用橡皮膏药,把喉结粘起来。不动还好,一点,橡皮膏的边沿就突显出来了。没有办法,只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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