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样也能激励外国资本拼命勘探、尽量把没发现的油田,尤其是发现难度大的海底油田,一个个找出来。
利益够大,动力才够大嘛。
然而,这种最常用的合作方式,何岚却下意识非正式地表达了不合适——当然了,她的表态并没有效力,最后的表态,要看她把华海油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来,由华海油方面拍板。(如果何岚真能为华海油方面拍板的话,估计将来华海油会恨死何岚。现在么,华海油只能恨自己了)
偏偏何岚的这种判断,眼下来看还不能算错。谁让顾鲲提出的请求勘探的时间节点,这么有欺骗性呢?
顾鲲摆明了说自己是为了跟索罗斯的一战,提升市场对多头资金规模的信心,才来号召勘探的。所以合作方下意识就会调低“兰方真的有石油”这种可能性的概率。
谁能想到顾鲲真是如此天命之子,假借制造假新闻为名安排下去的事情,最后能真的找到油!
至于第二种常见的勘探合作模式,就是完全的地主方委托了。也就是这块地皮的所有权人(这个所有权人可以是国家),花一笔钱,作为勘探费,邀请外国地质科考机构来勘探,出具具体的报告,包括明确坐标和开采可行性分析。
这种模式,无论找到什么矿藏、多大的油田,勘探方都是拿不到分成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两讫买卖。一般只有甲方对于自己土地下面有矿这个事实非常有信心,只是需要精确定位时,才会选择这么干。
但另一方面,很多强势的乙方是不会接这种单子的,尤其是石油领域,几大国际巨头比如美孚和壳牌,都会划分势力范围、约定俗成一个潜规则,不允许到对方的势力范围内这么干,同时打压小的勘探商,防止小竞争者坏了行规,损害了全世界几个顶级石油巨头的利益。
现在看来,何岚和未来华海油的人,很有可能会选择这种勘探合作模式。
……
顾鲲内心,几乎已经抑制不住狂喜。
尽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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