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那个混蛋
“你……”
凌陆氏一下子被问住了,她愣了一下,说不出话来。
心头一阵恼火,这小子比自己想象中还要难对付,原以为他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娃娃,上了大堂一吓唬再一诱导,就能找到破绽,可谁知道这小子一个人应付了这么多人,还把自己逼得步步后退。
她还在愣神,宋欣怡已经跪下身来,俯身在地。
“大人,凌玉津的伤根本不是小民所为,他是故意把此事算在小民头上,好让小民担上故意杀人的罪名,小民虽然年纪小,可并不糊涂,被这群人诬告,小民实在委屈,请大人一定做主!”
“凌君成,你少在这里装可怜,伤了我的即便不是你,也是你的同伙,你的帮凶!他烧了父子的住室,还拿刀刺伤我,都是为了你,这事儿不算在你小子头上能行吗?”
宋欣怡的话语中带着委屈,声音就忍不住带上了哭腔,凌玉津听了越发生气,这小子就会装可怜,以前在爷爷跟前告状不也是这样吗?
他懒得跟这小子废话,干脆吼了起来。
宋欣怡却猛然直起身,这一会儿功夫,她已经哭得眼眶发红了。
“谁说那是我的同伙,我的帮凶!那个混蛋他劫持我,把我从学堂里拖出去,差点没要了我的半条命,他对我百般折磨,我还是连夜逃走回家的,你们瞧瞧,我身上被这混蛋弄出来的伤!”
说着,她一下子挽起衣袖,露出雪白的一条胳膊。
那白嫩的肌肤上,有斑斑红痕,还有水泡和血泡,红痕中有些地方发紫,水泡和血泡也有烂了的,看起来触目惊心。
在场的众人都看呆了,尤其是凌玉津,反应更大。
他一把抓住宋欣怡的手臂,厉声喝道。
“这是啥!”
“这就是那混蛋折磨我留下的痕迹!”
宋欣怡咬牙切齿,一副恨的牙痒痒的神情。
“他把我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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