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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二章 不可能名正言顺(第5节)

有朝廷在册的这些土地、纳税的这些土地,以本朝之人口、以此时的亩产,怕是多半要饿死。”

“一户小农,在纳税田之外,又开垦了一些隐田,种点地瓜之类的东西糊口。我问你,这些隐田,若是出了争执,地方官认这些田有主吗?”

“再一个,比如这边有片无主地,但一些村落默许在这片草荡里割草养牛,地方官认不认这些草荡就是他们村子的?”

林敏点点头。

“认。”

“民间习惯和各家作证,优于纳税文书。此仁政也,各地默许。包括之前默许私盐贩卖、默许隐田,皆是如此。”

刘钰反问道:“土地法,乃本朝之根本,你不让我用歪门邪路,难道立出法度?就你来说,如果要立此法度,该怎么立?”

“林大人知道川南盐政出的那些事吧?”

“那些占地的地主、本地豪强,说的有没有错?风能进、雨能进,别人不能进。”

“地是人家地主的,资本想用来开发井盐,人家地主收取每年盐场利润的50%怎么了?爱用不用,嫌贵就滚。按西洋人的说法,他们是私有财产神圣性的捍卫者,这么说,也没错吧?”

“林大人不妨想想,这事该怎么名正言顺的解决?”

“或者说,什么叫名正言顺?”

一句什么叫名正言顺,把林敏问的有些不知所措。

名正言顺,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有法可依。

名,明也,明实事使分明也。

这件事,包括川南盐井的事,是没办法分明的。

如果按照大顺的所有制法权作为大道理,就川南那件事来说,是无法解决的。

而这边的事,虽然有法可依,但又是不仁义的、夺民之产的、与民争利的。

无论从法,还是从良心讲,都不可能二者兼顾的解决。

刘钰问林敏,什么叫名正言顺?林敏没法回答。

而刘钰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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