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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三章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一)(第3节)

这就叫掺在一起浑水摸鱼,最是难查。

这种事,其实地方官和上面都已经默许了。

因为小盐户太容易破产了,生产能力也真的太低下了,年年有逃亡的,年年还得到处找人来补。

一方面,是天灾。

另一方面,是盐引制导致盐商对这些小户的压榨。

最后就是朝廷的不作为,理论上,朝廷有义务为这些盐户提供生产物资、提供贷款的。但是,万里四十五年的盐引制改革后,实际上连煮盐的盘铁,都是商人在搞……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一旦开了口子,后续几乎就是崩塌式的溃烂。

这种模式,基本上可以理解为盐引制出现的翻版:

原来的运输模式,是朝廷——一个个小盐商。原来的生产模式,是朝廷——一个个小盐户。

而伴随着盐引制出现的,是朝廷——垄断特权大承包商。商人介入的生产模式,是朝廷——盐业运输销售承包商——生产商——生产商下辖的雇工或者依附他们的原盐户小生产者。

可以理解为朝廷的行政能力的严重退化,也可以理解为朝廷的基层控制力在逐渐瓦解。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工商业的发展。

比如,现在正在和垦荒公司对抗的那些女人、灶户后面的真正组织者,现在已经怕刘钰杀人而准备投降的这个场主,就非常典型。

豪商。有钱。

朝廷升荡,招不到盐户,他主动包场,纳税,产盐。

如果,按照大明和大顺的正规法度,这是违法的,是不允许的。

但是,又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原本的灶户模式已经崩了,所以这是上下默许的。

地方官已经无法管控了。

不准商人入场,盐直接崩掉,可能退化成万历四十五年时候,有引无盐的情况。

准许商人入场,谁都知道,下一步必然是兼并草荡,放贷灶户,制造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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