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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三章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一)(第6节)

钰则是魔法对魔法,你不是不卖吗?好,咱不谈契约问题,咱谈私盐问题。你既知我名头,亦当知我最善于网罗罪名,你觉得你之前办私盐的事,我能给你定个多大的罪?你认识地方官?你觉得地方官是向着你还是向着我?

理论上,其实根本不用这么麻烦。

草荡地法理上所有权在朝廷,盐户从来都是只有使用权,甚至私下卖草荡都是违法的。

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官员反对商人入场,会提出让场商退还盐户草荡的法理。

理论上,这也算是土地国有化,真要能依法办事,那倒简单了:依法办事,拍卖土地使用权,垦荒公司拿到。盐户的锅碗瓢盆、盐坑房屋、再按照每年纳税的税额反推煎盐数给补偿,滚蛋。

但,这只能是理论上。

刘钰这个国公,也不敢这么玩,也完全不敢不认这些契约。

所以,场商怕了,只要把契约交出来,那么刘钰理论上就可以直接动暴力手段了。

契约是堵天下悠悠之口的。或者说,是给皇帝留面子的,找台阶的。不然,从地方官到节度使再到刘钰再到皇帝,是要被人喷死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小农小生产时代的道德、是非标准,以及空想的制民恒产,是无法兼容工业时代的,哪怕刚起步的这几步,都是此时道德下的罪恶脏脏且吃人的恶行。

这件事的根本矛盾,不是圈地不圈地,而是淮北大盐场生产模式和淮南小生产模式的斗争。

刘钰不圈地,这些盐户也得失业,只要淮北大盐场模式不被拆掉。

圈地,只是这种斗争的附属品,区别只在于刘钰要抢时间,等不及这些盐户自己破产的过程。

因为刘钰可以明确的说,淮北盐加上税,也能把淮南盐逼死,那么这些小盐户的命运在海州盐场建起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这些小盐户、小资产者的斗争方向都搞错了。

他们不应该在这边和圈地的闹,而是应该直接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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