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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八章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第1节)

第一八八章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东至辽蓟、西至甘肃的所谓“九边”之地,以及福建、广东、海南、云南、贵州等地,均为明代辽阔疆域的边防。

这些地方路途遥远,道路奇岖,运送军用物资,不仅需要征用大量的运夫,而且要花费不少的路费盘缠,对于政府而言,实在不想背上这个沉重的包袱。

于是,明代朝廷就将这个包袱转嫁给盐商,通过开中制度这种形式,将盐政与边政有机地结合起来。

盐是暴利,虽然朝廷出厂价低,可是到了百姓手中环节,这个价格就翻了不止十倍。

这样以来,开中法就是把盐的零售权交给一部分商人,到成化、弘治时,开中制度在权贵势要及各色人等奏讨占窝、垄断开中、多支夹带、贩卖私盐的破坏下,基本上实行不下去了。

以食盐专卖为财政搜刮的手段,在叶淇变法前是通过盐粮交换比例加重纳米数量来实现,而在叶淇变法后是通过提高引价来实现的。“粟贵征粟,粟贱征银”,明政府不再着眼于巩固边防开发边疆,而是致力于充实国库,增加帑银。

钱龙锡就是要恢复开中法,把盐商的零售夺回来。虽然不夺盐商的生产和分销,但是却零售权拿过来,那可就伤筋动骨了。

要知道,像生活必需品,垄断经营那可是暴利。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中石化和中石油几乎控制着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的加油站,个别私人加油站却可以便宜很多。

很人分析又是囤货赚差价,又是劣质油等等,这纯属扯淡,中国就没有私人炼油厂,所有燃油都是国营,他们为什么会卖那么低,利润从何而来?

因为燃油出厂本来就是那么高,每升油赚一两块钱就不少了,哪怕赚一块五,一样是暴利。

现在再采取开中法,盐商为了避税的一部分私盐就要藏不住了,人家拿了盐引,盐商必须给盐,而这些盐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销售,朝廷也可以像以前一样,养活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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