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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两宋局(3)变法功过(第5节)

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也就是说这种打着帮助农民度过青黄不接幌子的官府借贷,年息最低的是百分之四十。作用:它的目的从设计上的帮助农民,变成了增加农民的赋税负担,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官府的财政收入,将贷款从私人手中收归官府,实质上加剧了民和官府的矛盾。问题:鼓励农民饮鸩止渴,寅吃卯粮,实质上加重农民负担,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农民的付出并没有增加朝廷的财政的收入。变法前后的比较:之前用常平仓应对年景的丰歉,部分功能从设计上说,用青苗法代替,但是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新增税法,提到的作用,加剧了官民之间的矛盾,改革利小害大,不应该出笼。

募役法内容: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作用:给有一定承担能力的农民提供了在劳役和钱粮方式缴纳赋税中选择的灵活性,实质上是换汤不换药,本来就入不敷出的农民,自己都吃不饱,哪里能有多余的钱募役。变法前后比较:劳役和钱粮互换,本质上和负担上没有后差别,但是官府的强迫和增加杂税,就极大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还有,凡是变法,都要增加官吏去推行,这又是一个盘剥环节,所以这个变法也是有害无利,不如不变。

方田均税法内容: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作用:清丈出大量隐瞒土地,增加了政府收入;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得到实惠。这项法规,也没有本质的变化,而是改进了操作,等于是在实际基础上的实施。这项实施,因为增加了田赋的基数,在这个新的比以前更大的基数上,即使不增加田赋比例,也能增加朝廷财政收入。不过,这个也没有必要打着变法的旗号,只需要选派能吏推展已存制度,就可以实现。

农田水利法内容:鼓励垦荒,兴修水利,兴修水利的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作用:水利工程广为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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