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严守义确实有点水平,不仅质疑公诉人提交的证据,还把话题直接拔高到另一个高度。
他承认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三个罪名成立,但质疑其在因果关系上的证明力度。
这是很聪明的一种质证策略——避重就轻!
承认对自己最有利的,反驳对自己最不利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他的辩护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从道德和个人情感的角度,他的发言让人无法接受!
「你说的什么屁话!我妹妹都被他们害死了你居然还在帮他们脱罪,我呸!」
「你这
是什么狗屁律师,为了赚钱,真是良心都不要了是吧!」
「人渣!畜生!」
「这亏心钱你拿得心安理得么?你晚上睡得着觉么你!」
「……」
不少被害人家属激动无比,纷纷出言狠狠指责严守义。
整个审判庭都嘈杂了起来。
在他们看来,严守义完全就是为了钱睁着眼睛说瞎话的黑心律师,毫无底线,毫无人性!
「冬!」
法官再度敲响法槌维持秩序,并警告了一番。
接着公诉人起身发言。
「我不同意辩护人的观点,难道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想活下去,就可以犯罪?就能侵犯别人的权益?」
「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小偷和抢劫犯是不是也能得到谅解?」
「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最低底线,如果连法律的底线都能随意突破,那么这个社会将彻底陷入混乱!」
公诉人强硬反驳了严守义的观点,不等他开口,接着道:
「至于辩护人说不认可这份证据的证明力度,好,我现在就来解释一下,这份证据是如何证明被害人的死与被告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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