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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5章 以仁政之名,让世家豪强被卖了还帮你数钱(第8节)

和考核选官的变法,又有什么关系呢?世家豪强,那都是要当文官当将领的,他们可不在乎朝廷是否对普通士卒施恩呐。”

诸葛亮连忙解释:“这只是第一步的铺垫和引子,只是为了让主公后续一系列的措施,和‘废除曹贼暴行’的最初契机契合起来。”

刘备这才重新拉起期待感,连忙追问:“那后续又当如何?”

诸葛亮:“主公应该也知道,我大汉此前为了避免官员在地方上形成盘根错节的势力,曾经有过‘三互法’,一直到桓灵末年,天下大乱,才渐渐形同虚设……”

诸葛亮说到这里,稍微停顿了一下,等大家反应,而大家也很快就理解了。

三互法是东汉一项执行了很多年的人事制度,后世看官或许不了解,但当时的人都不陌生。

一言以蔽之,就是官员在任职的时候,需要回避一些地方,比如籍贯在本州的人,不能在本州做官。

又或者是联姻结婚之后,夫妻双方的家族成员,做官时也要回避联姻方的州郡。

然后甲州人如果去了乙州做州牧、刺史,那么乙州人就不能来甲州做太守之类。

具体细节一时难以全部赘述,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要求官员任职地点回避的制度。

后世有很多“本地人不能在本县当正县级领导”的规定,真要细究源流,最早也可以追溯到这个历史渊源。

这些制度本身当然也是善法,也一定程度上解决过东汉的官员在地方上长期盘根错节、结档营私的问题。

后来天下战乱不休,这种破事儿也就没人管了,朝廷也没能力管。

现在诸葛亮重提这件旧事,看其风向,却是试图顺便改造三互法,并且以此为契机,把“废除旧的三互法”跟“革除曹操暴行”联系起来。

只听诸葛亮继续说道:“将来朝廷如果实施了新的选官制度,比如各郡依然有权举荐备选人才给朝廷、但朝廷必须考试才能决定是否正式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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