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的一题!
而且这题太毒了。
他的证据链极为完备。
从苦主柳氏哭诉,再到柳氏的衣衫破裂,身上有伤,还有邻人听见了柳氏的呼救。
现场遗落的有玉佩,柳氏的衣袖上还有甲身上袍子的青线。
双方还有旧怨。
从表面上的证据来看,甲几乎百口莫辩。
可题目偏偏明说了这是诬告。
难!
简直太难了!
一个富家子弟盯着题目,汗如雨下。
“这怎么破?”
“玉佩在现场,青线也有,邻人也作证了……”
“这不死定了吗?”
王景行也被难住了。
他知道该查,可这该怎么查?
这题若写不好,便会显得自己只会坐在官位上尸位裹素,却不会保护无辜者。
那就更别说除了断案,还得站在甲的立场上,换位思考,该如何破局,自证清白!
真叫人头大啊!
另一边。
韩慎坐在角落里,看到这一题时,却没有半点的慌乱。
他在县衙八年,见过太多“证据完备”的假案。
有些人为了夺田,可以买通邻里,有些人为了报仇,可以自伤身体,有些人为了害人,可以提前去偷走玉佩衣物。
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公堂之上,最怕的不是无证。
而是假证太真。
韩慎直接提笔写道:
“学生以为,案不可听哭声而断。”
“苦主之泪可怜,然无辜之冤亦可怜。”
“县令之眼,当看证据如何来,而非只看证据有多少。”
写完这一句,韩慎整个人都放松了。
他继续写。
“此案,当先验时。”
“戌时几刻,邻人何时闻声,更夫何时打更,东市酒肆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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