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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义利之辩(第3节)

随着报纸出现,娱乐方式更丰富了,更少的人愿意来佛寺听讲经了。

讲经?能有《西游记》好玩?

当然,原本虔诚的信徒还是会捐献香火钱的。

但是没有新的信徒,等原本的信徒老死,那时候就已经晚了。

除此之外,僧田的产出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这倒不是说僧田的产量低了。

而是京师粮价日趋稳定,僧田产出的利润减少,而且京畿地区的地租也很难收上高租息。

最后就是高利贷生意了。

当然,寺院的高利贷一般叫做“长生库”,名义上寺院和信众的互助金库。

但实际上这年头的贷款基本上都是高利贷,九出十三归都是正常操作,两三倍利息才是常规的。

不过《大明民律》出台后,官方也对最高利息进行了限制。

官方的标准时唐宋时期的官方标准,也就是百分之二十。

李一元考证了青苗法,“二分(利息)者亦常平之中正也”,认为这是明代以前的合理官方利息,所以限定这个数额为官方利息。

而民间贷款,不能超过官息的两倍,也就说四分利息是官方承认的,超过部分就不认了。

虽然苏泽依然觉得很高,但是想到这是大明,其实能给最高利息做出限制,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进步了。

而因此而来的诉讼,在镇抚司民案司的几次判决后,都偏向了借钱一方,否认了出借方高息的合理性后,寺院的高利贷生意大受打击。

当然,绕过这些也是有办法的,可这同样需要寺院有精通法律和财务的人才,精心设计新的借贷合同才行。

其他寺院都在三大支柱受到冲击的时候摇摇欲坠,但是楞严寺则越发兴旺。

法严方丈意识到了时代的变化,他提前做好了转型的准备。

比如何心隐的《新乐府报》,就有楞严寺的投资在其中。

早在《新乐府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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