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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章 激烈的法庭辩论(第4节)

被害人曾将他的手,伸入我方当事人的裙底!”

“这是一个什么动作,我想,不用我多说,大家都明白。”

“被害人是一个成年男性,而我方当事人,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大学生。”

“她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却被一个异性做出如此具有侮辱性,具有明显非礼意图的行为,当时我方当事人内心的恐惧和慌张,可以想象。”

“在这种心态之下,我方当事人只想保护自己,却意外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

“这符合正当防卫!”

罗大成话语铿锵,声音洪亮。

“第二份证据,是当时在卫生间内的其他人的口供,其中名为马洪波和赵元的两个伴郎,均表明,当时在洗手间内,被害人对我方当事人有明显的污言秽语,包括但不限于‘小美人儿,让哥哥好好稀罕稀罕’、‘贱货!别给脸不要脸!’、‘让我摸一下,就一下’等。”

“并且他们也声称,看到被害人对我方当事人动手动脚。”

“而当时同样在洗手间内的另外两名伴娘,也都作证表示,她们听到了我方当事人对被害人的斥责。”

“因为另外两名伴娘,同样遭受着另外两个伴郎的非礼和猥亵,她们自顾不暇,并未清楚地看到我方当事人这边的情况,但她们都听到了声音。”

罗大状继续提交证据:

“第三份证据,是位于案发地单元楼的楼梯间内,这场婚礼的新郎,以及三个伴郎在楼梯间密谋,要作伪证,说他们当时没有非礼,没有猥亵,而我方当事人杀人完全是自己主动杀人。”

“这个视频就是他们密谋的全过程。”

“而在视频中,他们的对话也就明确表明了,猥亵非礼行为的存在。”

罗大状深吸一口气,看向法台方向,说道:“综上所述,我方当事人绝对不是过失致人死亡,她并非过失,而是自卫!”

“试问一下,一个年轻女孩子遭遇异性摸裙底,搂抱,亲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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