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92章 野蛮仪式(第4节)

奢侈方向就可以控制住了。

倘若存在众多「不寻常」食物,那麽给予上位者的必然是其中最为新奇的。

而人的好奇心是永远无法满足的。

就如同某些女孩的网购欲望极为旺盛,只有我喜欢,我配享。

统治集团二代、三代从小培养出来的「配得感」,如果没有一套「制度」进行限制,一代代下去会膨胀成「慾壑难填」的怪物。

周朝的天子八珍,已没有豹胎、象拔那样的珍奇之物,将入口的东西都变得「如常」。三牲供奉先祖,五畜祭五脏,显然是从前朝吸取教训了。

周礼祭祀的物品严格限定在农业生产范围内,是上告慰祖先,自己能够稳定地生产食物,能够自食其力至於领地上千奇百怪的食物,虽然美味,但不符合周礼,是不能进入正式场合的。

案例:春秋时代有这麽一个文献记载:屈到嗜茭。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艾。」意思是屈到这位楚国重臣喜欢菱角,病重快死的时候告诉後人,自己死後一定要祭祀菱角。但是周礼不允许,所以没成!

宣冲初次看这个典故感觉到很教条,其实唐宋之後的中国人都不一定理解,因为以当时的生产力来看,菱角而已,多费一些力气罢了,满足长辈,是符合孝道的。

但仔细看周朝的生产力,这是针对商朝顶层大量获取珍奇食物的问题,矫枉过正。

获取珍奇食品是对国家人力的滥用。

韩非子原文:纣为象箸而箕子怖。他认为:「象箸必不加於土劓,必将犀玉之杯。象箸玉杯不羹菽藿,则必旌象豹胎。

屈到想要死後享用菱角,但若今天允许(他死後享用)菱角,他的後续子孙就可能让子民们为满足口腹之慾去大泽捕捉鱼鳖。

在青铜时代的生产力水平下,周礼并非教条,而是原则性问题。

就类似於独生代,干部工作餐中不允许出现某些超标的菜品。一《周易》所规定的衣食住行规范,绝对是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