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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43章 人权与法治的火花(第4节)

”,另一端写着“保障人权”。

“因为,在一个没有程序正义的社会里,任何人都可能在某一天,被轻易地定义为‘罪人’。”

“当审判不再需要证据,当刑罚不再有边界,当一个人的生死可以被肆意决定时,没有任何人是安全的。哪怕他贵为公卿,富甲一方。”

这句话,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了所有观看者的心上。

无数官员瞬间脸色煞白。

他们想到了自己那些被政敌扳倒的同僚,想到了那些莫须有的罪名,想到了那些在诏狱里屈打成招的惨状。

在皇权之下,他们这些看似风光的臣子,与待宰的羔羊,又有何异。

天幕的声音变得愈发深沉。

“所以,后世的法律,用极其严苛的规定,去限制那只名为‘权力’的手。”

“它说:任何人,在被法庭证实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它说:任何人,都不能被强迫自证其罪。”

“它说……”

天幕上,深蓝色的背景中,浮现出最后一行巨大而清晰的白色文字,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任何人,不应被施以酷刑,或遭受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

从咸阳宫到紫禁城,从文人雅士的书斋到乡野村夫的茅屋,无数双眼睛,怔怔地看着那行字。

酷刑……不应被施以?

这个被他们视为天经地义,视为维护统治根基的手段,在后世,竟然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东西。

一颗种子,就这样被蛮横地,甚至有些粗暴地,种进了各个时代的心脏。

它很小,很陌生,甚至有些荒诞。

但它已经埋下。

在某些人的心里,它甚至已经开始,悄悄地,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