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手的案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他见过太多人——原告、被告、证人、律师、法官、检察官。他把他们分成三类:第一类是来了就走的,像风,刮过去就没了;第二类是来了不肯走的,像藤,缠着你,越缠越紧;第三类是来了、走了、你以为她不会再来了,然后在某一天忽然出现在你面前,像一面镜子,让你看见自己这些年所有的变化。
苏砚是第三类。他没见过她,但他知道她是第三类。
下午四点,门铃响了。保姆去开门。周牧之坐在书房里,手里握着一支毛笔,笔尖蘸满了墨,悬在宣纸上方半寸的位置,迟迟没有落下去。宣纸上已经写了一个字——“法”。三点水偏旁写得极漂亮,笔锋饱满,墨色从笔尖渗进纸纤维里,像水渗进干涸的河床。但右边的“去”字只写了第一笔,那一横,写到一半停住了,墨在停顿处洇开一个小小的圆点,像一滴不小心滴落的眼泪。
“周先生,”保姆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有客人。说是您以前的学生。”
“请她进来。”
苏砚是一个人来的。
周牧之抬起头的时候,她已经站在书房门口了。她穿着一件藏青色的棉麻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手腕。手腕上什么都没有,没有表,没有手链,干干净净的。她的脸也很干净——不是化妆化出来的干净,是把所有多余的东西都洗掉了之后剩下的那种干净。眉眼,鼻梁,嘴唇,每一笔都落得很轻,像是有人用最细的笔在最薄的宣纸上画了一个人,墨色淡得刚刚能看清,再浓一分就俗了。
但她的眼睛不淡。那双眼睛落在他身上的时候,周牧之手里的毛笔颤了一下。“去”字的那一横在宣纸上拖出一道歪歪扭扭的墨痕,像一条被人踩了一脚的蛇。
“周先生。”苏砚的声音不大,语速不快,像在念一份早就写好的稿子,“冒昧来访,打扰了。”
“不打扰。”周牧之放下毛笔,站起来。他的身体还算硬朗,腰背挺得直,站起来的时候膝盖没有打颤。但他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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