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周边粮价波动,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当市面粮价过低,伤及农本时,由仓司出面,以保护价收购部分余粮入库;当粮价过高,民生日艰时,则开仓平价粜粮,以平抑物价,救济贫乏。此乃仓司核心之责。”
周文柏边听边记,心中已是波澜起伏。此举若成,不仅能使官仓真正发挥作用,更能掌握调控经济的又一重要杠杆,其意义深远。他问道:“部堂,设立新司,人员、章程尚可筹措,然这平粜之本银从何而来?若全赖府库,恐难以为继。”
朱炎早已虑及于此,答道:“初始可由今岁新增税赋中划拨一部分作为常平本银。日后,平准仓司自身运作亦可产生收益——低价购入,待市场恢复常态或略高时售出部分,所获差价可充入本银,滚动发展。此外,亦可鼓励士绅富户,以捐资或入股形式参与社仓建设与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但主导权需在官府。”
他看向李文博等人:“尔等精于算学,可参与草拟《仓储管理条则》及平准仓司最初的运作章程。尤其要设计好账目体系与核查机制,务求清晰、防弊。”
李文博等人顿感责任重大,齐声应诺。
会后,信阳州衙迅速行动起来。户房与观政士子们开始草拟条则章程;工房则接到了研究改进粮仓建筑与储粮技术的任务;而关于设立“平准仓司”及筹措本银的文书,也以州衙的名义正式下发。
消息传出,民间反应不一。普通农户和市井小民闻听官府欲设“平粜”之政,大多欢欣鼓舞,视其为抵御粮价波动的保障。而一些以往能通过操纵粮价牟利的粮商,则暗自皱眉,感到了一丝束缚。
数日后,朱炎收到了李文博等人起草的《信阳仓储管理条则》初稿。条则细致规定了仓廪的建造标准、粮食出入库的严格手续、账目的记录与核对方式、以及胥吏的职责与奖惩,甚至包括了针对不同粮种的最佳储存条件和定期翻晒检查的要求。
朱炎仔细审阅后,提笔修改了几处,批示道:“条则甚详,可依此试行。着即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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