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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朝会起新风(第3节)

现行官员考核流于形式、重名轻实的弊病,意图建立一套以实际政策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殿中许多靠资历、门荫晋升的官员,脸色已然微变。

“ 汰 冗 员, 即 清 查 中 央 与 地 方 各 衙 门 冗 官 冗 吏。 凡机构重叠、职掌不清、人浮于事者,一律裁并精简。对年迈昏聩、久病不任、或考成连续为下者,勒令致仕或转为散官。所节余之俸禄,部分用于提高留任绩优官员之待遇,部分充实国库。 此 举 非 为 刻 薄, 而 是 为 了 提 升 行 政 效 率, 减 轻 民 间 供 亿 之 负。**” 裁汰冗员,触动的是庞大的官僚阶层中下层既得利益,殿中已隐隐有骚动之声。

“ 第 二 纲, 曰 ‘ 经 济 新 策’, 核 心 在 于 ‘ 青 苗 贷’ 与 ‘ 平 准 法’ 扩 大。”

“ 青 苗 贷, 即 由 各 州 县 官府 设 立 ‘ 常 平 仓’ 附 设 之 ‘ 惠 农 钱 庄’, 于 每 年 青 黄 不 接 或 灾 荒 之 时, 以 低 于 市 面 高 利 贷 之 息 率, 向 贫 苦 农 户 贷 放 粮 种、 口 粮 或 小 额 钱 帛, 助 其 度 过 难 关, 恢 复 生 产。 秋收后,农户以粮食或钱帛按约定本息归还。 此 举 一 在 抑 制 民 间 高 利 贷 盘 剥, 防 止 农 户 破 产 流 亡; 二 在 稳 定 农 业 生 产, 保 障 国 家 税 基; 三 亦 可 使 官 府 仓 储 钱 粮 得 以 循 环 增 值。 然, 必 须 严 格 监 管, 防 止 胥 吏 借 机 勒 索 或 强 迫 借 贷。” 青苗贷直接冲击了地方豪强、富户通过高利贷兼并土地、控制农户的利益链,其政治与社会意义,甚至超过经济意义。许多与地方豪强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朝臣,面色已然不善。

“ 平 准 法 扩 大, 即 将 现 有 主 要 在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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