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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朝会起新风(第4节)

师 及 大 城 市 施 行 的 平 准 制 度, 逐 步 推 广 至 全 国 主 要 州 县。 由朝廷设立‘平准署’统筹,利用各地常平仓及新增设的‘市易务’,在丰年或价贱时收购粮食、布帛等大宗物资储存,在灾年或价贵时平价抛售,以 平 抑 物 价, 打 击 囤 积 居 奇, 保 障 民 生, 同 时 也 可 调 节 地 方 财 政, 增 加 国 库 收 入。 此 举 需 强 大 的 信 息 网 络 与 高 效 的 执 行 力, 正 可 与 ‘ 考 成 法’ 相 结 合。” 平准法扩大,意味着朝廷将更深地介入地方经济,从豪商巨贾手中争夺大宗商品定价与流通的主导权。

“ 第 三 纲, 曰 ‘ 人 才 新 途’, 核 心 在 于 ‘ 扩 科 举’ 与 ‘ 重 实 学’。**”

“ 扩 科 举, 即 增 加 每 岁 进 士、 明 经 等 科 的 录 取 名 额, 并 在 科 目 中 增 设 ‘ 明 法’( 律 学)、 ‘ 明 算’( 算 学)、 ‘ 明 工’( 工 程 制 造) 等 专 门 之 科, 以 选 拔 通 晓 律 令、 精 于 计 算、 熟 悉 工 程 的 实 用 人 才。 同 时, 严 格 科 场 纪 律, 打 击 请 托 作 弊, 并 明 确 规 定, 未 来 地 方 亲 民 官 及 中 央 部 司 中 下 级 官 员, 应 有 相 当 比 例 来 自 科 举 正 途, 逐 步 改 变 以 门 荫、 荐 举 为 主 的 选 官 旧 习。**” 这简直是向垄断了高级官职的门阀世家公开宣战!扩大科举,尤其是增设实用科目,是为寒门庶族及拥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打开晋升通道,直接撼动世家大族“平流进取,坐至公卿”的政治特权。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尽管极力维持着表面的平静,但眼中寒意已凝如实质。

“ 重 实 学, 即 在 国 子 监、 太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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