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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章 掌控与放任(第2节)

严谨,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强烈的卫道色彩,对市面上流行的各种“异端”解释进行不点名或点名的批驳。然而,与生动活泼、紧扣时事的民间著述相比,《正学粹言》显得过于厚重和“正确”,除了备考学子及部分笃信正统的士大夫,在更广泛的市民读者中反响平平。孔颖达对此忧心忡忡,多次上奏要求朝廷下令,各级学宫必须将此书列为必读,科举考试需以《正学粹言》的阐释为准。这一建议遭到李瑾和礼部官员的婉拒,理由是“学术贵在争鸣,不宜定于一尊,且恐束缚士子灵性”。朝廷的态度很明确:提供正统的、官方的解释,但不强制接受,允许在“不越界”的前提下存在其他声音。 这是一种自信,也是一种无奈。

其次,是“边界”的试探、摩擦与裁决。 《出版法》设立的“出版言论审议会”成为事实上的“言论裁判所”。其成员由刑部、礼部、御史台、翰林院、国子监派员组成,定期轮换,试图确保多元和制衡。天授元年春,审议会受理了第一起重大争议案件:洛阳一本名为《质俗》的小册子流传,作者“颖川散人”以戏谑口吻,讽刺了当时士大夫中流行的奢侈嫁娶、厚葬虚荣等风气,其中有些段落涉及对“礼”的形式主义的质疑,认为“礼贵在诚,不在奢靡;孝贵在心,不在墓葬”。洛阳几名守旧官员联名控告其“非议礼制,败坏风俗”。此案闹得沸沸扬扬,成为检验《出版法》执行尺度的试金石。

审议会经过激烈辩论,最终裁定:《质俗》一书,主旨在于讽谏陋俗,劝人向俭向诚,虽有言辞尖刻之处,但未直接否定孝道、礼仪本身,亦无煽动违背人伦之实。其对社会现象的批评,可视为“文艺讽喻”,属“争议模糊地带”。 故不予治罪,但责成作者(若能找到)及刊印书坊,就此书中可能引起误解的激烈言辞,在再版时酌情修改,或附文说明本意。同时,审议会建议礼部就此书中反映的奢靡之风,发出劝谕文书。这个裁决,既未屈从于卫道士的压力以言治罪,也未完全放任,而是采取了“批评-规训-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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