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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章 律师初登场(第2节)

习惯上的细微差别,更关键的是,他熟稔《永徽律·杂律》中关于“买卖”、“质举”(典当)的区分,以及民间“绝卖”与“活卖”(典当)的不同法律后果。他条分缕析,指出赵掌柜所持“典当”契约中几个关键用词不合当时洛阳通行的典当契约惯例,且约定的“保管费”高得离谱,有违常理。反而冯良那份相对简朴的“绝卖”契约,更符合其急于用钱、不谙世事的处境。

一番辩驳下来,赵掌柜和账房先生额头见汗,言辞开始闪烁。县令本是精明之人,经宋璟一点拨,再看两份契约,疑窦顿生。最终,县令下令暂押赵掌柜与账房,细查其过往是否曾有类似行径,并传唤雕版刻字匠人辨别笔迹,同时允许冯良暂时取回画作保管,待查清后再判。

冯良感激涕零,差点当堂给宋璟跪下。旁观众人议论纷纷,有惊叹宋璟辩才的,也有不屑其“操持讼业,以口舌谋利”的。

这起案子本身不算惊天动地,但其过程和结果,却通过不同渠道(包括徐有功有意无意的关注),迅速传到了正在为如何落实“程序公正”、“专业断案”而苦思的狄仁杰和李瑾耳中。

“这个宋璟,倒是个精通律令的人才。”李瑾听完徐有功的转述,若有所思,“若无他介入,那冯良恐怕已画财两空。县令虽非昏聩,但日理万机,岂能尽察秋毫?民间诉讼,双方智识、财力、对律法衙门的热悉程度,往往悬殊。一方有精通律例、熟知程序之人相助,一方无,则未讼而胜负已判大半。此前我等议‘程序公正’,然若百姓连基本的诉辩能力都匮乏,程序再公正,于其又何益?”

刘晏立刻捕捉到了太子的思路,接口道:“殿下明鉴!此正是一大关节。新律若定,条文浩繁,程序复杂,莫说普通百姓,便是寻常读书人,亦难通晓。诉讼之时,面对胥吏诘问、对方巧言,往往有理说不清。若有通晓律法、专司助人诉讼辩理之士,则可补此缺憾,使双方能在相对对等的地位上,依据律法和事实进行争讼,官府亦可兼听则明,做出更公允的判决。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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