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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6章:受损名誉的法律正名(第1节)

正义的伸张,如同精密的复调乐章,惩罚犯罪、追缴资产是沉重有力的低音部,而为蒙冤者洗刷污名、恢复名誉,则是清澈昂扬、直抵人心的高音旋律。在韩立仁、李默然、赵建国等人受到法律严惩,其非法攫取的财富被依法追缴的同时,另一场同样至关重要、关乎人格尊严与历史清白的“正名之战”,也在法庭内外同步展开。法律不仅要剥夺罪犯非法所得,更要归还被他们用谎言、诽谤、诬陷等手段窃取和玷污的宝贵东西——清白的名誉。

对韩晓而言,这场名誉的恢复,是比夺回“晨曦”科技、追回资产更为深沉和迫切的诉求。十年来,他背负着“纵火犯之子”、“家族内斗失败者”、“精神状况堪忧的失踪者”等种种不实标签,隐姓埋名,在黑暗中踽踽独行。而他的父亲韩立信,那位才华横溢、备受尊敬的企业家和技术先驱,在死后更是被泼尽脏水,被韩立仁及其掌控的舆论机器污蔑为“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而绝望纵火自·焚”、“性格偏执、与合伙人及家人关系紧张”、“其技术理念存在重大缺陷”,生生将一个悲剧受害者扭曲成一个失败的、甚至可能负有责任的负面形象。这些流毒甚广的谣言,不仅伤害了韩晓母子的感情,更严重损害了韩立信先生的社会评价和“晨曦”科技的无形资产。

如今,随着刑事判决的生效,真相大白于天下。判决书以国家法律文书的形式,明确认定韩立信夫妇系被韩立仁、王斌等人为谋夺财产而蓄意谋杀(纵火),韩立信本人是纯粹的、无辜的受害者,其名誉和人格尊严遭受了严重的非法侵害。这为韩晓启动一系列法律程序,为父亲、为自己、也为所有因韩立仁集团诽谤、诬陷而名誉受损的人,彻底恢复名誉,提供了最坚实的法律基础。

第一步,是启动正式的“名誉权侵权”民事诉讼。 在苏晴律师的主导下,韩晓作为韩立信的法定继承人及自身名誉权受侵害的主体,向临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多起名誉权侵权诉讼。

第一被告,是当年在韩立仁授意和资金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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