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技术物权法等门类。
物权技术物权法,是根据物权法理学来揭示物权运动的发展规律,在定性分析的同时适当地运用定量分析的技术原理,实施目标责任制物权法。
科学技术物权法,是根据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原理来精细地分解标的物及其物权的类型,从而形成标准化的技术物权法。
综合技术物权法,是综合利用物权技术物权法、科学技术物权法和其他种类的技术物权法,从而形成效力更全面的技术物权法。
技术物权法,还可以分为宏观技术物权法、微观技术物权法和传统合技术物权法、当代技术物权法等门类。
二、一般分类
1.所有制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
指在全国范围内以所有制关系法来统帅所有权关系法,制订出一些量化标准来具体实施的技术物权法。其物权化方针是公共利益保护主义和国家利益中心论,广泛适用于统一规范与调整全民、集体、集合、私有制和其他人所有制之间的法律关系、法锁关系、物权关系、信托关系、合同关系、排他关系、对世关系和社会关系,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来平衡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
所有制关系法是一种宏观物权法,其技术物权法完全是一种宏观技术物权法。
宏观技术物权法是以所有制关系法为根据地,由制度物权法向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延伸,由所有制关系向所有权关系、用益物权关系、担保物权关系和其他物权关系延伸,高屋建瓴地宏观调控各种物权关系法,平衡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
宏观技术物权法主要是要界定全局的、全部领域的的技术物权。全社会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重大技术物权问题均由宏观技术物权法统一规范与调整。是宏观物权法、所有制关系法的基础条件,没有它就成了空中楼阁。所谓全部领域,系指一般流通领域、限制流通领域和禁止流通领域,系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交换、流通、分配、消费的全部领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