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0-1
物权法展望
中国亟待煅造世界上最科学最完善最精确的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中国民法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公民、组织、国家法人和其他人的一些物权有了相应的集合规定,结束了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物权未专门立法的真空状态。
物权法是确认、保护和利用物权的一大部专门法、单行法,涵盖了方方面面物权结构、物权状态和物权归属规定,是各类法律中最错综复杂的财产权法律关系之一。如果充实内容,将现行的物权法修改成“物权法典”,那么其立法质量与法律效力就会有明显改善。
中国物权法属于复合型物权法,以普通物权法为基础,建构了担保物权法,而且点缀了制度物权法,物权的主体与客体得以广泛地充实。这是中国物权法最具特色和最错综复杂的标志之一。
中国的物权法,历时13年,经8次立法审议,最终得以通过,并不意味着物权法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一劳永逸。恰恰相反,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必将引起广大民众的广泛注意与兴趣,必将掀起旷日持久的研习物权法的高潮,必将把修改物权法的神圣使命进行到底。
新中国的物权法研究,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刻。物权法出台前,各种样式的观点纷纷登场;物权法出台后,如果人人不敢仗义执言,囿于人云亦云随波逐流。长此以往,这对于煅造世界上最科学、最完善、最精确的物权法,显然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既然物权法是针对每一个社会人、每一个公民甚至每一个自然人的,那么,所有在中国工作、生活的组织和个人,都有与物权法相对应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对于每一个知识分子而言,其对应的责任、权力、利益、义务就应当自然而然地功加一等,知识精英们不仅仅是要认真学习了解和贯彻执行物权法。除此以外,还应当自觉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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