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债权关系、合同关系、信托关系之各种财产关系示之。这一类担保物权法,其法律称之为担保财产法。
其主要特点是:以担保债权中心论来展开担保物权关系;以担保法锁关系、双向信托关系、反定限物权关系来保障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和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处分权;以不动产或者动产、派生性不动产或者动产(知识产权)的物权等级来界定担保物权地位、物权价值和物权方向,尊重经济规则和物权规律、物权效力;以债务关系法、财产关系法为表现形式,以财产权名称代替物权名称;其他的担保物权法与从事谋利、谋产权的人士关系较大,否则,其他人与担保法没有关系或关系较小;“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不太周祥,很多物权纠纷是难以调解的,但诉讼时效基本上长于普通物权法的规定。
二、其他法律物权规定的背景
物权法是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一部财产法,是出台较晚的物权法、财产法。在此之前,已经有些法律以零散的单行法条款,记载了一部分物权法的内容。某种意义上,物权法就是在化零为整基础上集合而成的专门的单行法。其中以不动产物权居多。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草原法、农业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担保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甚至宪法中也有少量条款。
其他法律的物权规定,民事责任比较集中的是《侵权责任法》。比较集中的是《土地法律小全书》,收录了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的土地法有:“综合”37部,“规划与耕地保护”24部,“土地权利与登记”49部,“土地利用”91部,“土地监察与法律责任”19部,共210部。
一方面,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与利用比较重视;另一方面,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中国土地物权处于激化状态,中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土地及房产纠纷很多。农村上访事件中,官方统计数字是60%以上的上访事件、专家统计的数字是70%以上的上访事件,是由于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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