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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8-1(第4节)

方案均会落空。

占有改定可以自约定之日起生效。包括两个方面的生效:一是占有改定的效力。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租赁、保管等发生占有改定。在所有权移转之前,可以通过占有改定来代替物的实际交付即代替物理意义上的交付。二是物权转移的效力。占有改定生效后,标的物的所有权随之从出让人转移到受让人。但是属于观念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与物的交付因占有改定而分离;对物的占有,出让人的占有与受让人的占有呈并立状态。

3.适格条件

出让人出让标的物和直接占用或者事实占有该动产,属于物权预案,可与受让人或者第三人建立法锁关系与信托关系,直至解除法锁关系与信托关系时为止。第三人可以是受让人受托人,也可以是受让人的关系户。

占有改定属于观念交付,是主观能动性较强的观念交付。出让人出让标的物和直接占用或者事实占有该动产都是物权手段,不是物权目的。占有改定的实质在于当事人的急促融资所为,一切是有预谋的行动。

如企业急需一笔资金,又苦于贷款或者借款不到,就将一条生产线出卖给租赁公司兑换现金,以解燃眉之急。租赁公司得到生产线之后,又返租给出让人继续使用并获利。出让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融资和解决资金瓶颈问题,直接占用或者事实占有该动产不是目的。

对于出让人而言,并不在意受让人、或者是受让人的委托人、第三人执行占有改定计划,反正只要直接占用或者事实占有该动产即可。这样的适格条件是受物权法许可的。

4.生效条件

占有改定自转让合同生效时便可发生效力。所谓占有改定,主要是从这里反映出来的。合同的意向是,出让人将标的物所有权交付给受让人,但仍然保留标的物,并为后续步骤作准备。这是所有权的意念交付,交付物的所有权与交付标的物呈分离状态。受让人得到标的物所有权,反过来又将物的占有权交付给出让人,这是最后的步骤。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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