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物权的保护”与“物权的确认”是相交叉的概念,这分别叫做“物权的保护的确认”或者“物权确认的保护”,前者是以确认为前提的保护,后者是以保护为前提的确认。
二是,“物权的保护”与“物权的限制”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概念,这分别叫做“物权保护的限制”和“物权限制的保护”,前者是以限制为前提的保护,后者是以保护为前提的限制。
三是,“物权的保护”与“债权的保护”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概念,这分别叫做“物权的债权保护”和“债权的物权保护”,前者是以保护物权为优先的保护,后者是以保护债权为优先的保护。
四是,“物权的自我保护”与“物权的救济保护”是相交叉的概念,这分别叫做“物权自我保护的救济”和“物权救济的自我保护”,前者是以自我保护为前提的保护,后者是以救济保护为前提的保护。
五是,“物权的优先保护”与“物权的暂缓保护”是相平行的概念,这分别叫做“物权保护的优先”和“物权保护的暂缓”,前者是以优先保护为前提的保护,后者是以暂缓保护为前提的保护。
六是,“物权的专属保护”与“物权的平凡保护”是相平行的概念,这分别叫做“物权保护的专属”和“物权保护的平凡”,前者是以专属保护为前提的保护,后者是以平凡保护为前提的保护。
七是,“物权的动态保护”与“物权的静态保护”是相交叉的概念,这分别叫做“物权保护静态中的动态”和“物权保护动态中的静态”,前者是以动态保护为前提的保护,后者是以静态保护为前提的保护。
八是,“物权的强制性保护”与“物权的自由性保护”是对立统一的概念,这分别叫做“物权自由保护的强制”和“物权强制保护的自由”,前者是以强制保护为前提的保护,后者是以自由保护为前提的保护。
九是,“物权的突击保护”与“物权的常态保护”是相交叉的概念,这分别叫做“物权保护常态中的突击”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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