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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3-1(第4节)

其中就包括了“返还原物请求权”。

又如先天性法定物权,物权法中经常出现“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归集体所有”等字样。这其实是以身份权论物权,而且是先有身份权、后有物权的。

再说知识产权与物权请求权制度的联系。

知识产权,笔者称之为“派生性物权”,即由人的智慧派生出知识产权,由无形物物权派生出有形物物权,并由派生性所有权派生出派生性用益物权、派生性使用权等等。它既有有形物物权、又有无形物物权,既有财产权、又有身份权,均是双重性的物权,这是人类社会最特殊最标致的物权。

西方国家为了编排《民法典》的需要,或者是为了将“公法”与“私法”、“有形物”与“无形物”区分开来,或者是囿于当时历史阶段的局限,并没有将派生性物权列入《物权法》编中来,甚至于在整部《民法典》中也少见。无论如何,派生性物权即知识产权,百分之百是一种物权,是一种由无形物与有形物相结合而成就的最具物权价值的物权!知识产权适用于各种物权请求权,与其说是一种人格权,倒不如说是一种最典型的物权。

再说,以存在“物权”论英雄与物权请求权制度的联系。

究其实,物权,有现存的,也有未来的;有静态的,也有动态的。如果我们局限于现存的、静态的,完全不考量未来的、动态的感受,那么,所谓的物权请求权制度将是有瘕疵的,肯定是有害无益的。在担保法锁关系的牵引下,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完全是动态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动作有大小之分。在这种情势下,我们不仅仅要考量静态的物权(所有权与债权),更重要的是要考量动态的物权(所有权与债权)!

在这里,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修理重作请求权、更换恢复请求权,以及赔偿损失请求权、行政追究请求权、刑事追究请求权等等,都是适用的。换言之,在这里,物权请求权制度与侵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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