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这个时候,原有的物权已经消灭,违章建筑所有权人的物权请求权,可能包括物权确认请求权及其他请求权。此类物权请求权,没有特别的理由,一般不被政府或法院支持。——在这里,物权请求权,是决定于物权的作用,而不决定于独立的权利。
物权请求权,总体上是物权人独立的权利,是排他的权利。而当物权请求权受到限制时,独立性受制于物权的作用。
第三种说法,与第二说法比较接近,肯定了物权的作用决定了物权请求权的效能。但是肯定了物权请求权有独立性,并将物权请求权解释为“准债权”。
关于“准债权”的说法,有些接近第一种说法,但比第一种说法准确一些,好理解一些。
物权请求权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当物权打上债权的烙印时,可能会产生“物债权”和“债物权”是属于混合物权或混合债权。
物权请求权中的“物债权”和“债物权”,是程度不同的混合物权请求权。前一种是以物权为主的混合请求权,后一种是以债权为主的混合请求权。前一种,是“准物权”的物权请求权;后一种,是“准债权”的物权请求权。
譬如,甲出租一辆卡车给乙跑运输挣钱。乙逾期3个月才归还卡车,并且卡车坏得很厉害也不修理。甲对乙的物权请求权有二项:支付违约金,修理好汽车。这种物权请求权,是“准债权”的物权请求权。
第四种说法,是从物权效力的实质来界定物权请求权。这实际上也是界定物权请求权的效力实质。
物权请求权一定,物权的效力一定,物权请求权才有归属,才有内容,才有发挥的空间;物权请求权一定,物权的效力未定,物权请求权没有归属,没有内容,没有发挥的空间。
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效力,是贯穿于物权法的全篇的。动产物权效力的标志,主要在于交付的效力。不动产物权效力的标志,主要在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因为有物权效力,才能产生物权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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