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104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00-1(第2节)

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地方政府另有补助);扶持期限,对于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延长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时起扶持20年。

以上的全部“补偿”,是合同关系的偿付,相当于国家赎买,不含惩罚的意思。

对于侵权人则适用“赔偿”,是非合同关系的偿付,不同于国家赎买,带有强制和惩罚的意思。

补偿费的四大项目中,即使不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间接损失的安置补偿费仅一个项目已经大于直接损失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设计是不够科学的,与土地转让的价格相差太大。国家政策对此有所改进,已经多次提高土地补偿费标准。

由此可见,赔偿间接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有法可依的。

2.涉及非国计民生的间接损失赔偿

此类间接损失是否免责,拟应划定一个范围,毁损物权的性质应当考量。

(1)对于有明显故意毁损物权行为者,应当不属于承担间接损失的免责范围内。

明显故意毁损物权行为,指有证据证明毁损物权者主观故意破坏的事实行为。如某员工对于公司特别有意见,发生争吵以后,故意将公司的电脑砸坏,既破坏了财物,又影响了公司正常工作,造成了间接经济损失。此时公司的请求权,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对于没有明显故意毁损物权行为者,应当不属于承担间接损失的范围内。

没有明显故意毁损物权行为,指有证据证明毁损物权者没有主观故意破坏的事实行为。如某厨师使用餐馆的排风扇不当,致使其所使用的排风扇烧毁,餐馆老板可以要求某厨师赔偿排风扇,对于间接损失不再追究。甚至连直接损失也可照顾性的免责。

第二,看直接损失的性质

有些直接损失,可能会被排除在法定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