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01-1
物权的保护模式
一、基本理念
物权的保护模式,亦称民事责任模式,是依据一定的法律关系以及法锁关系、物权关系、信托关系、排他关系、合同关系、对世关系来确认与保护物权以及民事责任的成型式样。物权的价值规律、性质状态、类型式样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标等,为物权保护模式的选择提供了客观条件:物权的保护,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侵权的责任,追究责任的方式不止一种,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权的保护模式是权利人自我保护、依托司法保护等保护措施、保护途径的现存套路。权利人进行自我救济或者获得司法救济、行政救济、他人救济之时,可以按照现存的套路来进行单独保护或者合并保护,行使相关的物上请求权以及债上请求权、人身权请求权等权利,对于毁损、破坏物权人责任人进行一定形式一定程度上的约束与制衡,从而使得物权关系趋于圆满状态。
民事责任,即公民、法人从事民商事过程中应当依法承担的义务与责任,是与他们应享受的权力与利益相对的事物,也是物权的保护模式。一般情势下主要受普通物权法系和担保物权法系所调整,特定情势下为制度物权法所调整。普通的民事责任,基本范围是指:(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其中,有的是侵害财产权方面的民事责任,有的是侵害人格权方面的民事责任,有的是两者兼而有之的民事责任。它们可根据需要和可能,或单独适用,或适当地合并适用。主要的法律工具是物权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关于民事责任以及物权的保护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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