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03-1
国外物权保护模式概要
如果将物权保护模式分为细致型模式和概括型模式,那么,中国的模式属于概括型模式,而以德国物权法为代表的模式则属于细致型模式。
确切地说,有多少物权就有多少请求权。有明规的请求权和隐性的请求权,而以隐性的请求权最多。
下面介绍德国物权法的请求权,让大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A.德国民法典物权法章节中请求权一览表①
一、各种请求权
以下阿拉伯数字为条款序列号,以省略文字列出(下同)。
1.占有部分
861:因占有被侵夺的请求权;862:因占有被妨害的请求权;864:(占有请求权的消灭);867:占有人的追寻权;869:间接占有人的请求权。
2.土地权利部分
886:除去请求权;888:预告登记的权利人请求权。
3.动产部分
931:返还请求权的让与;962:所有人的追寻权;973:拾得人取得所有权;977: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4.基于所有权的请求权
985:返还请求权;997:取回权;1001:费用偿还之诉;1002:费用请求权的消灭;1003:占有人的求偿权;1004:除去和不作为请求权;1005:追寻权;1007:前占有人的请求权。
5.共有部分
1011:基于共有的请求权。
6.用益权部分
941:因主张所有权上请求权而中断;1059e:给予用益权的请求权;1070:对给付请求权的用益权(权利用益权)。
7.先买权部分
1103:物的和人的先买权。
8.抵押权部分
1134:不作为之诉;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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